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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关于印发重点名单企业融资促进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9日发布人: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湘工信中小服务〔2019〕292号


各市州工信局,建设银行湖南省辖区各分行、长沙市各支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产融合作,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现将《重点名单企业融资促进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2019年7月29日


重点名单企业融资促进方案(2019-2021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发挥双方优势深入开展政银合作,积极推进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以下简称“白名单”企业)、“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企业等企业的融资服务,特制定《重点名单企业融资促进方案(2019—2021年)》。

      一、实施目标

      省工信厅与省建行建立紧密的联动协同机制,推进各地工信部门和省建行辖内机构建立政银合作模式,省建行面向省工信厅推荐的重点名单企业三年累计投放授信额度约300亿元,三年累计服务企业2000家以上。

      二、融资服务对象

      2019—2021年省产融合作制造业“白名单”企业、“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创客中国”省级决赛入围及获奖企业、“小升规”及培育企业等省重点名单企业。

      三、重点名单企业融资服务模式

      (一)信用贷款模式

      (1)“白名单”企业:对于2019—2021年列入省工信厅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省产融合作制造业“白名单”企业,根据企业纳税、结算流水等情况达到的信用贷款条件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年,网络循环支用,贷款实时到账,随借随还。

      (2)“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对于2019—2021年获得省工信厅相关专项资金的奖补企业,根据企业奖补情况,对符合建行信用贷款条件的,分档给予信用贷款支持。其中,奖补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下企业,可给予最高150万元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奖补资金在50万元—100万元(含)以内企业,可给予最高250万元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奖补资金超100万元企业,可给予最高400万元信用贷款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均为1年,网络循环支用,贷款实时到账,随借随还。

      (3)“创客中国”省级决赛入围及获奖企业:对于2019—2021年省工信厅发布的“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入围及获奖企业,根据企业获奖等级序列,对符合建行信用贷款条件的,分档给予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其中,省级决赛入围企业,可给予最高100万元信用贷款授信额度;省级决赛获奖企业,可给予200万元至最高400万元信用贷款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均为1年,网络循环支用,贷款实时到账,随借随还。

      (4)“小升规”及培育企业:对于2019—2021年列入省内各地工信部门“小升规”培育库企业以及“小升规”企业,对符合建行信用贷款条件的,在“升规”培育阶段可提供最高100万元的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企业成功“升规”再追加100万元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总授信额度最高200万元。贷款期限1年,网络循环支用,贷款实时到账,随借随还。

      上述各重点名单企业授信额度按照就高的方式或自主选择名单类别进行申请,信用贷款额度不可重复累加。

      (二)其它贷款模式

      在信用贷款额度不满足重点名单企业需求的情况下,省建行通过担保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等模式,设计额度更高、期限更长、企业提供相应风险缓释措施的定制化综合授信方案。贷款期限最长3年,担保方式可为风险分担、国家风险基金担保、产业链核心企业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存单质押、固定资产抵押等多种方式灵活组合。总授信额度最高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中型企业根据大中型信贷政策执行),在授信额度内充分满足企业贷款需求,快速放贷。

      依托云税贷、税易贷等产品模型,省建行联合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重点名单企业进行增信,给贷款企业提供担保,将原有贷款额度从企业纳税额5-7倍放大至企业纳税额7-14倍,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

      对于获得“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支持的企业,省建行创新推出“奖补支持贷”产品,采取信用加其他担保的方式,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最高3000万元的融资。

      对于拥有知识产权的小微企业,省建行配套提供“融智通”产品,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最高500万元的融资。

      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省建行配套提供“科技创业贷”产品,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最高500万元的融资。

      四、优惠措施

      对本融资促进方案项下的贷款,省建行提供利率优惠,一年期贷款利率按不高于5%执行(其中,“白名单”企业利率不超过4.8%)。如遇人行基准利率调整则进行同比例调整。同时,给予重点名单企业信贷业务绿色通道,加快业务办理流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贷审批。

      五、推进措施

      (一)联合推进政银合作。省工信厅和省建行、各地工信部门和省建行辖内机构分别建立合作机制,并安排专门人员具体对接。省工信厅及各地工信部门及时将“白名单”企业等重点名单企业提供给省建行及辖内机构。省建行各辖内机构优先对名单中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精准提供融资服务。

      (二)汇聚双方优势开展培训。省工信厅在所组织的企业培训中,不定期为相关企业优先安排金融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内容。省建行积极参与省工信厅及其相关机构组织的中小企业培训,提供融资课程授课师资,为参培企业提供“金智惠民”综合金融知识培训。

      (三)设立特色支行为重点名单企业服务。根据双方合作进展情况,省建行在条件成熟的辖内机构设立特色支行服务重点名单制企业,并与当地工信部门共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四)创新信贷渠道建设。省工信厅推动在省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搭建贷款申请入口,省建行适时开通本方案中相关产品业务的网上办理入口,通过省建行“惠懂你”助力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在线信用贷款测额及贷款申请。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