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湖南省双创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发布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文件精神,拟开展2018年湖南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强化顶层设计,注重分类指导,以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完善双创政策环境,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打造双创发展生态,调动双创主体积极性,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特点的双创扶持体系并在全省推广,推动形成双创蓬勃发展新局面。

      二、示范模式与申报数量

      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不同载体,支持多种形式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区域类示范基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类示范基地、创新型企业类示范基地等三类示范基地建设。申报数量要求:原则上每个市(州)根据地方实际,按属地原则遴选推荐1个申报省级双创示范基地,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可申报2个,在此基础上,长沙、湘潭、衡阳、岳阳四市作为2017年度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的市,可再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示范基地要选择创新创业资源丰富、体制机制基础好、示范带动能力强和组织实施条件较好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或创新型企业。示范基地应结合自身特色及资源明确定位,寻求差异化发展。申报单位对示范基地的建设要有持续稳定的投入。请各市(州)按照全省布局要求,抓紧做好遴选,组织申报单位编制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区域示范基地

      重点依托各市(州)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建设重点:以打造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平台为重点,积极导入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形成良好的双创生态,在推进当地经济快速增长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精准化、网络化的公共服务体系,能够切实解决创新创业过程中存在的资金、信息、技术、政策、知识产权等瓶颈问题,为双创主体的快速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建立双创培育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创业培训服务,举办各类主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区域双创活力,发挥出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

      重点依托人才优势明显、科研实力较强,在促进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培训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和有效经验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重点:构建双创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开设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培育制度化、体系化。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搭建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平台,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青年科技人才与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配备专业的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建立双创支撑服务体系,依托高校与科研院所创新研发机构,采用合作共建的形式,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技术交流、共性技术研发合作平台,并以共享的形式开展相关服务。

      (三)企业示范基地

      重点依托省内创新能力突出、资源整合能力强、内部双创氛围浓厚的领军企业。建设重点:建立鼓励双创的企业管理体系,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企业内部创新创业和员工自主创业,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建立企业内部双创培育体系,为员工提供创新创业培训、技术服务等支撑。积极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建立创新创业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资服务体系,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投融资支持。建立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依托企业的技术、融资、市场、渠道等资源,采用开放共享的形式,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促进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各示范基地申报单位,需向所在市(州)发改委报送创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正式文件,并编制湖南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附后)。

      2、各市(州)发改委请认真审查建设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条件,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及建设实施方案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上报我委。

      3、我委汇总各市(州)申报的示范基地后,再经过评审等相关程序后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0731—89990845


      附件:1、湖南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2、主要建设项目汇总表(格式)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上一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
下一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发区调区扩区的程序规定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