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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发布人:浏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商务厅

20221226

(此件公开发布)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省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发改外资〔20221586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外贸金融支撑。引导金融机构稳步扩大外贸信贷投放规模,加强金融机构与外贸企业的精准对接服务,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对外贸供应链平台为服务产业发展需求而产生的贸易项下融资贷款利息,按照50%的标准(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贴息支持。积极推动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贸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提升外汇收支业务审核及结算效率,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容增效。[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湖南银保监局、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设立市场采购贸易风险补偿金,引进外贸供应链企业为中小微市场主体提供供应链服务,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培育一批二手车、二手工程机械出口主体,扩大二手车、二手工程机械出口规模。完善跨境电商生态链,支持建设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带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海外仓优化跨境电商资金收付服务,便利海外仓主体外汇资金结算,支持有条件的银行参照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商外汇业务。[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长沙海关、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


    三支持外贸企业增强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延伸和完善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链条,强化对中小外贸企业市场开拓、通关、物流、融资、退税、结汇、信保、培训等流程综合服务对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成效明显的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延长支持年限。支持外贸企业通过实地参展、线上参展、代参展等方式赴境外参展,支持行业协会、贸促机构、会展机构举办各类境外自办展会,积极保障外贸企业人员出国(境)参展和开展商务洽谈。积极支持国际客货运航线复航,提升“五大国际物流通道和货运集结中心”的服务快捷化、便利化水平。(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贸促会、省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外贸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鼓励银行与信保公司共同加大出口信保保单融资服务力度。鼓励银行为外贸企业提供涵盖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设立汇率避险产品风险补偿金,对准入企业实施“两免一补一优惠”(两免:企业免缴初始保证金和免抵押物;一补: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按照风险分担比例代偿;一优惠:银行对准入企业给予点差优惠)政策[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湖南银保监局、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信保湖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进出口结构。调整和完善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加大进口支持力度。鼓励关键技术和零部件进口,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以及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以国际国内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举办内外贸融合展会,促进产销衔接、供需匹配。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加快提质升级,优化供需结构。加强同线同标同质企业和产品信息宣传推广,提高消费者认知度。(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海关、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加工贸易稳步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完善产业转移对接机制,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梯度转移、稳步发展。支持企业在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维修和保税再制造试点。(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长沙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开展投资促进。积极探索资本招商、基金招商、股权招商等招商引资新渠道新模式新方法设立全省招商引资母基金及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子基金。办好“港洽周”“沪洽周”、中部博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积极组织参加进博会、广交会,强化展会投资促进服务功能。加大跨国公司对接力度,针对重点产业链举办投资促进活动,定期组织开展“跨国公司湖南行”活动。建立招商政策财税目标评估备案机制,有效开展政策支持项目对地方贡献度的评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以及省直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提升外商投资质量。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实施好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等领域,鼓励外资在湖南设立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赋能中心、成果转化平台等,推动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引导各地把进出口业绩作为重要招商因素,加大外向型项目招引力度引导外资积极参与湖南碳达峰方案的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上市。(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省直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健全重点外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积极发挥湖南省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重点外资项目实施全流程跟踪服务,在用地、能耗、环保、融资、人员出入境、个人薪酬结购汇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常态化走访活动,及时了解、掌握、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省贸促会以及省直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政策措施自20231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