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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发布人:浏览:

层级:省级发文系统:本级发文日期:2021-08-17所在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湘政办发〔2021〕42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进一步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7〕80号)印发以来,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企业主体快速增长,产业水平显著提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园区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中国V谷”,制定本政策。

一、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根据新一轮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相关政策给予激励。鼓励园区以股权+债权投资、给予资金补助等形式支持园区内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其中,股权+债权形式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资金补助形式的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省科技厅、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入驻园区的企业生产运营所发生的用能、网络、云资源等费用,根据其产值以及动态增长潜力,园区按据实申报、先用后补的原则给予30%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三、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在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设立文化创意人才专项,支持认定园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长沙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中,赋予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相关权限,完善文化创意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设立马栏山职称评定专场,创新试行核心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完善网络文学作家等新型职业评定标准。支持做强“马栏山指数”,支持园区加强网络视听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建设马栏山新媒体学院,支持开展产教融合试点,鼓励企业依托马栏山新媒体学院开展专业技能实训,根据输出、培养人才的数量及质量,由园区给予培训投入费用3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团省委、长沙市人民政府、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四、赋予园区更多权限。省直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园区申报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创新平台。支持园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开展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登记和节目备案。对涉及园区发展建设的重大事项,开辟“一事一议”绿色通道予以支持解决。支持园区打造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区。(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五、大力推动园区品牌建设。支持举办“视频文创·马栏山峰会”活动、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视频文创品牌活动。鼓励园区头部企业融入活动策划、布置、展示等各环节,按其实际投入,给予不高于20%的补贴。(省广电局、省科技厅、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六、鼓励园区市场化运营。支持成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负责参与园区重大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投资建设以及以园区为主导的产业基金运作。(长沙市人民政府、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七、支持拓展应用场景。对园区孕育催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省内首次进行场景应用的,经认定后按合同额或投资额给予应用方20%以内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省外开展应用推广的,按合同额或投资额给予开发方10%以内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应用场景,按类别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等专项资金每年共安排1亿元,连续安排5年;按园区范围内文化企业上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当年增量的50%对园区给予奖励,连续安排5年,用于园区发展及有关奖补政策的兑现落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长沙市人民政府、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