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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商务部印发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1日发布人:商务部、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保持引资总量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着力优结构、提质量,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商务部印发《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二十二条具体举措,布置今年稳外资工作。

一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更多优质外部要素资源促进国内大循环。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引才相结合,编制《“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

二是提升开放平台水平,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联接点、支撑点。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试点,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提升边(跨)合区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区域开放发展。

三是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推动国际国内产业链对接融合。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吸引战略投资,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展会作用。

四是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确保产业链供应链重点外资企业稳健运营。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机制,强化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推动重点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持续加大外商投资保护力度,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外资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外商投资法配套规定“立改废”,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稳外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团结奋战,勇于担当,扎实做好外资工作,坚决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商务部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问卷调查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