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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发布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工信厅联通信函〔2020〕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充分发挥5G技术的特点优势,着眼丰富5G技术在医疗健康行业的应用场景,征集并遴选一批骨干单位协同攻关、揭榜挂帅,重点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性能优越、效果明显的5G+医疗健康标志性应用,为5G+医疗健康创新发展树立标杆和方向,培育我国5G智慧医疗健康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二、试点内容

      围绕急诊救治、远程诊断、远程治疗、远程重症监护(ICU)、中医诊疗、医院管理、智能疾控、健康管理等8个重点方向(详见附件1),鼓励各地、各单位创新5G应用场景,通过建设试点项目,推动运用5G技术改造提升卫生健康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创新,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5G智慧医疗健康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重点,各单位仅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一个试点方向。

      (二)申报团队。项目须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电信运营企业(地市级以上)、设备制造企业、软件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8家。牵头单位负责应用试点项目内部管理和实施,参加单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并提供有效支撑。

      四、组织与管理

      (一)试点项目入围遴选。遴选方式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综合考虑各申报单位的实施方案、项目效益及项目团队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入围试点项目名单。

      (二)试点项目实施与管理。入围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组织实施试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期间将组织行业专家开展阶段性评估工作,持续跟踪试点项目进展,监测项目应用成效。

      (三)试点项目验收评价。申报单位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后,可申请验收评价。验收评价工作基于试点项目任务和预期目标,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进行评价,适时公布验收结果,择优发布优秀试点项目(每个重点方向优秀试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入围项目的30%)。

      五、有关事宜

      (一)试点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负责具体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采取多种方式对优秀试点项目给予支持,并加强宣传推广。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情况,在相关配套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申报单位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三)各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模板详见附件2)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申报材料需用A4纸双面打印,简易装订成册。

      集中受理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2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

      收件人:刘东 18515943987

      (四)联系人及电话

      1.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联系人:黄涂半特

      联系电话:010-68206173

      2.?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沈剑峰

      联系电话:010-68791911

      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咨询电话)

      联系人:楼瑶 010-62302915

      冯天宜 010-62305979

      李曼 010-62302917

      附件:1、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建议方向

                2、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20年11月18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第二批)名单的公示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