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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0日发布人: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各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帮助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截至2020年1月1日,新建窗口平台除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2、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

      (1)已经申报2020年度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奖励类除外);

      (2)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省工信厅管理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项目、奖励类项目除外);

      (3)2019年已获得过本专项转型升级类项目支持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本专项转型升级类项目;

      (4)被列入“信用湖南”黑名单或者近两年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5)往年项目未完工或2018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单位)。

      二、项目类别

      2020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支持类项目

      支持重点:在疫情期间,支持减免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服务费用,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支持利用多维度大数据分析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开展针对新冠肺炎防治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的技术完善、认证检测、资质申请和推广应用等服务;支持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梳理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服务;支持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支持在线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经省工信厅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以下简称窗口平台)、省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二)转型升级类项目

      1、专精特新发展项目。

      支持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购置仪器设备,改造场地设施,引进技术及服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专精特新发展。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制造业中小企业,原则上2017年以来认定的湖南省小巨人企业,以2019年认定的湖南省小巨人企业为重点。项目符合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主要建设内容在2019年期间实施,主要投入发生在2019年,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

      名额分配:市州本级,长沙35个,株洲、衡阳、常德、岳阳、湘西州各15个,湘潭、郴州各13个,益阳、娄底各10个,邵阳、永州各8个,怀化6个,张家界5个;省财政直管县市,浏阳市、宁乡市、醴陵市各8个,湘潭县、湘乡市、邵东市、汨罗市、桂阳县各5个,其他省财政直管县不超过3个。

      2、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项目。

      支持重点:2019年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支持方式:奖励。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3、中小企业管理创新项目。

      支持重点:2019年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明晰企业产权,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效显著的中小企业。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参加2019年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活动,通过市州工信局组织的现场核验,按照省地方标准《湖南省中小企业管理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到A级水平,且2018年以来管理创新方面投入超过50万元的中小企业。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三)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

      1、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支持重点:(1)2019年新建窗口平台。支持2019年经省工信厅验收,已正常运营,并与省平台网络实现无缝链接的新建县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实体窗口平台的建设。(2)已建成的窗口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核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重点支持申报单位为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并完成的综合窗口平台续建和完善,提升信息服务、研发试验、专业服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等服务能力(不含基建及厂房建设)的设备设施投入;为改善创业创新和融资环境对公用设备、软件升级、设施改造或新购等能力提升建设。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2、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支持重点:已建成的窗口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核心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业务。重点支持申报单位开展“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等活动,开展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低收费或免费的公益、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对相关服务活动服务业务支出给予补助。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3、特色载体项目。

      支持重点:财政部、工信部认定的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园区。经工信部批复的建设方案中,园区内窗口平台、创业创新基地等配套建设项目可按要求申报服务能力建设或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完善服务体系1-2类项目申报范围:(1)窗口平台。积极服务中小微企业,开展各类服务活动,绩效良好(以省平台记录实绩为准)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2)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在认定有效期内,按规定在调度系统报送信息,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服务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3)省级核心服务机构。在省平台注册,积极参与“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等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绩效良好(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平台记录实绩为准)的省级核心服务机构。

完善服务体系1-3类项目名额分配:市州本级(不含县市区)不超过6个,其中长沙市不超过8个;每个县市区、每个特色载体园区不超过3个;符合申报条件、注册地在长沙、在全省范围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省级核心服务机构或优秀社会服务机构,经省工信厅审核后通过长沙市工信局、财政局组织申报,不占长沙市名额。

     4、“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项目。

      支持重点:2019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

      支持方式:奖励。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5、中小企业上云服务补助项目。

      支持重点:2019年湖南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中,服务业绩好、服务质量高的云服务机构。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2019年湖南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中,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完成上云中小企业数量4000户以上的云服务机构。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由云服务机构注册地市州、省财政直管县市组织申报。

      (四)教育培训类项目

      支持重点:2019年全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重点项目。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围绕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数字化转型等方向,《关于发布〈2019年全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重点项目〉的通知》(湘工信中小服务〔2019〕119号)发布的培训重点项目。项目培训量不低于1000人日(如某培训项目培训人员为100人、培训时间为10日,则培训量计为1000人日)、服务企业不少于100家,培训项目应在2019年1月1日后实施,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三、申报程序

      (一)市州本级项目,由市州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附件《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二)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项目汇总表》)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州工信、财政部门。

      (三)省直单位申报服务体系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行文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四)审核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情况在“信用湖南”网站进行查询。各级工信、财政部门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向严格审查,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审查。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和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的方式。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填报,严格按照项目类别申报模板(从《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中下载)编制申报资料、进行在线提交,并向当地工信、财政部门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各级工信、财政部门对网上申报资料、纸质申报资料同时进行审核上报。

      (二)上报文件要求: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将纸质申报文件(含《项目汇总表》)1式2份分别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并上传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资料1式2份报送给省工信厅。

      (三)截止日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必须同时完成项目申报系统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内容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准确完整,不得缺项漏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及所提供的相关附件要求字迹及公章清晰;其他相关扫描件、复印件均要求资料字迹、印章清晰。主体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必须以一个完整的文档形式上传。

      3、特别提醒: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并按程序报送。各级工信、财政部门受理项目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

      五、联系人及地址

      (一)省工信厅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1、转型升级类项目、中小企业上云服务补助项目联系人:董觉,电话0731-88955419;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支持类项目、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中小企业上云服务补助项目除外)联系人:吴小波,电话0731-88955553;

      3、教育培训项目联系人:周自卫,电话0731-88955536。

      (二)省财政厅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联系人:吴琦,电话0731-85165036。

      (三)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

      张凯迪,QQ 419626603,0731-88955465,18570632457。

      (四)省财政厅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31-85165438。


      附件: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0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版《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的通知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