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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湖南省2018年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发布人: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湘园区〔2019〕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办法》(湘园区〔2018〕2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园区办)会同相关部门对2018年度全省纳入统计范围的133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不含综保区)进行了综合评价,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园区综合评价总体情况

      全省133家园区平均得分为87.38分,较2017年度上升0.42分。各园区最高得分138.71分,最低得分21.55分。从层级分布看,国家级、省级园区平均得分为114.32分和83.69分,分差较2017年度缩小6.8分。从地域分布看,长株潭地区、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大湘西地区园区平均得分(不含加减分)为109.5分、101.27分、89.14分、80.15分。从园区类别分布看,高新类园区和经开类园区(含工业集中区)平均得分为101.04分、81.52分。

      二、通报表扬的园区名单

      (一)总分排名位于前列的国家级、省级先进园区。排名前5位的国家级园区:浏阳经开区、株洲高新区、益阳高新区、宁乡经开区、湘潭高新区。排名前5位的省级园区:长沙雨花经开区、岳阳绿色化工高新区、宁乡高新区、娄底高新区、岳阳临港高新区。

      (二)四大区域板块排名位于前列的省级先进园区。除总分排名位于前列的省级先进园区外,长株潭地区排名前3位的省级园区:湘潭天易经开区、长沙金霞经开区、韶山高新区;洞庭湖地区排名前3位的省级园区:桃源高新区、汨罗高新区、益阳长春经开区;湘南地区排名前3位的省级园区:江华高新区、永州经开区、资兴经开区;大湘西地区排名前3位的省级园区:邵阳经开区、隆回高新区、双峰经开区。

      (三)各市州排名第1位且总排名进入全省前35%的省级先进园区。株洲市排名第1位的省级园区:醴陵经开区;衡阳市排名第1位的省级园区: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

      对以上先进园区,各市州、省直相关部门按规定在建设用地、资金扶持、招商推介等方面给予支持,申报国家级园区的必须是上年度评为先进的园区。

      三、通报批评的园区名单

      (一)全省排名后10位的园区。双牌工业集中区、新晃工业集中区、湖南吉首经开区、花垣工业集中区、大通湖工业集中区、溆浦工业集中区、保靖工业集中区、古丈工业集中区、龙山工业集中区、凤凰工业集中区。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园区,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园区办)约谈园区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其中,对总排名最后3位的古丈工业集中区、龙山工业集中区、凤凰工业集中区,给予黄牌警告和1年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园区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小组进行整改评估,整改效果明显、符合条件的,省发展改革委(省园区办)报请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解除黄牌警告。整改效果不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园区办)报请省人民政府撤销其开发区资格,机构编制部门对其机构编制进行相应调整。

      (二)存在扣分事项的园区。土地利用方面,湘潭高新区、衡阳松木经开区、衡阳高新区因违法用地问题严重,被省人民政府约谈和通报。统计制度方面,望城经开区、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浏阳经开区、浏阳高新区、株洲渌口经开区、攸县高新区、茶陵经开区、衡阳西渡高新区、衡南工业集中区、衡东经开区、祁东经开区、绥宁工业集中区、城步工业集中区、武冈经开区、大通湖工业集中区、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会同工业集中区、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冷水江经开区未按要求开展统计工作。环境保护方面,岳阳绿色化工高新区因环境问题被督促整改;沅江高新区被省生态环境厅实施“区域限批”;古丈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未正式受理;衡山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未通过。安全生产方面,岳阳经开区、桃源高新区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未纳入统计的园区。长沙临空产业聚集区、望城工业集中区、望城高新区、开福高新区、衡山工业集中区、宜章氟化学循环工业集中区尚未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多年未提交统计数据,对以上园区给予1年整改期,限期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及时入统;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园区办)报请省人民政府撤销其开发区资格。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受到通报表扬的园区,要再接再厉,努力再创佳绩;受到通报批评的园区,要对标先进、找准短板、着力整改,实现跨越提升。



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公示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