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南省开发区协会中心网站!

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6日发布人: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为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务工人员、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及时释疑解惑,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劝导就地过年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

  二、加强就地过年群众生活保障。各地要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应急预案、具体措施,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的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开展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1)”行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动态掌握医疗物资储备库存、资源保障情况,确保医疗物资储备到位,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鼓励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APP限时免费电影放映等线上服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障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空间的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保障旅游产品供给,丰富假日旅游活动,更好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鼓励各地结合群众春节需求,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各类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

  三、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管理服务。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村)“两委”等基层组织作用,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要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要重点对养老、社会福利等特殊机构,家庭困难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组织全面摸底排查、走访探视,有针对性提供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安全无忧。各高校要组建工作专班,对留校大学生进行指导与管理,妥善安排好学习和生活,让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和春节。各地要妥善做好外籍在湘人员的摸底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交通运输、民航、铁路等部门要优化售票组织,推广应用电子客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积极关爱帮扶重点旅客,开通无健康码通道,便捷老年人出行,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积极开展旅客联程运输服务,推广“刷脸进站”技术应用,在进站、安检、售检票、候乘等关键环节,推动铁路与地铁安检流程优化,有效提高旅客进站、疏运效率。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各地要认真组织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试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及电煤、原油、天然气等重点物资和粮食、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寄递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寄递企业开展网上预约和错峰取件服务,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

  五、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各地要认真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全力保障工资支付。加大企业用工监测,规范用工行为,有效防范规模裁员风险和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关心关爱职工,鼓励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对困难职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要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跟踪掌握重点群体动态,依法维护劳动者符合政策规定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维护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六、营造就地过年良好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省、市新闻媒体以及县级融媒体中心、村村响广播和各级新媒体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讲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保障民生、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故事。及时发布和解读疫情防控和就地过年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普及日常防疫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围绕群众就地过年的热点问题,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欢乐喜庆、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七、落细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讲政治高度统筹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完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湖南省产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成果(第二批)的通告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