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南省开发区协会中心网站!

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省预算内“科技创新高地建设” 专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发布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湘发改高技〔2021〕86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加快推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根据《湖南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2015〕317号)、《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湘发改投资〔2015〕80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省预算内“科技创新高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与范围

2021年“科技创新高地建设”专项坚持“服务创新创业、提升产业水平、注重实效实绩、突出聚焦集中”原则,以投资补助形式,对推动产学研用协同成效明显的创新平台、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加速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的项目平台等给予支持。

1、“双创”基地示范项目。在推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汇聚新动能,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对接、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推动示范基地特色化、功能化、专业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和支撑作用的“双创”基地建设项目等(不含土建)。重点支持2020年新认定的省“双创”示范基地、获得2020年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扬的“双创”示范基地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设项目。

2、创新能力建设示范项目。在产业链创新链关键环节或共性技术研发、技术系统集成创新、工程化验证、产业化中试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成果创新成效突出,产业化转化成效明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带动作用强,共享性、基础性和公共服务突出的创新研发平台。重点支持2020年新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以前认定的建设成效显著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符合上述条件的平台支撑项目。

3、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聚焦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重点支持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以及具有先导性、基础性、突破性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申报主体应拥有所申报项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统筹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的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在同行业同领域全省排名前列。优先支持头部企业、瞪羚企业以及单项冠军企业。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申报“科技创新高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产业化项目应已开工建设(未竣工)或2021年4月30日前可以开工建设,研发类项目应具备较成熟的技术路线和初期研究成果,应用类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应用场景和一定的应用量。二是项目符合专项支持的重点和方向、纳入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由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赋予项目代码的项目。三是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四是未获得过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

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是分级申报。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汇总推荐报送。双创”基地示范项目申报范围为2020年新认定的省“双创”示范基地及获得2020年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扬的“双创”示范基地。创新能力建设示范项目每个市州申报不超过2个(长沙市获得2019年度国务院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真抓实干激励表扬,可增报2个项目),其中2020年新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和2020年以前认定的建设成效显著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每个市州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个。2020年新认定的省双创示范基地、省工程研究中心通过创建申报渠道申报。每个法人单位申报主体限报1个项目。各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由市州发改委推荐报送的项目,市州发改委要认真把关、履行好监管责任。二是评审公示。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将组织专家评估审查,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后按程序进行公示。三是计划下达。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

三、申报材料与工作要求

项目申报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近三年信用情况、法人代表信息等)。2、项目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研究)目标、建设(研究)规模及内容(需明确设备购置清单)、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情况、核心技术与团队情况等。3、项目备案审批文件,资金来源证明等相关附件。4、承担单位出具的完成期限、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未开工的项目,须提供限期开工承诺函。

各市州发改委、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严把项目申报材料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合规完备,严禁重复申报、虚假申报。要切实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落实项目配套建设资金。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请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求生,0731-89991015

 柳,0731-89991563

 曦,0731-89991076

 箱: hnfgwgjc@163.com

附件:2021年省预算内“科技创新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湖南省产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成果(第二批)的通告
湖南省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年度报告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