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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商务厅公布中央部委及我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清单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2日发布人:湖南省商务厅、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期,中央各部委和省直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众多惠企稳岗政策措施。现梳理与商务和招商引资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文件54个(其中,中央部委出台30份,我省省级层面出台24份),予以集中发布,供相关单位和企业参考。

 

      一、中央部委

发布日期

文件名称

2020年2月18日

国务院常务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2020年2月18日

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20〕30号

2020年2月15日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

2020年2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14号

2020年2月13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优化审批服务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0〕1号)

2020年2月11日

公安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2020年2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

2020年2月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

2020年2月8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 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

2020年2月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

2020年2月7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市场〔2020〕5号)

2020年2月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

2020年2月7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7日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

2020年2月6日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保障流通企业防护用品需要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6日

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便利企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6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2020年2月6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1号《关于临时延长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期限和有关注册登记备案事宜的公告》

2020年2月5日

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

2020年2月5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

2020年2月5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2020年2月3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8号《关于临时延长汇总征税缴款期限和有关滞纳金、滞报金事宜的公告》

2020年2月3日

商务部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便利技术进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3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行监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的通知》(发行监管部函〔2020〕137号)

2020年2月1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2月1日

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

2020年1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2020年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

 

      二、省级

发布日期

文件名称

2020年2月18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

2020年2月14日

湖南省商务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联合开展“防疫情、促开放-中银速贷”专项融资服务

2020年2月13日

湖南省商务厅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0年2月12日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10日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生活服务业依照相关防控指南开展复工营业的通知

2020年2月9日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积极做好商贸企业复工营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8日

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的公告》

2020年2月8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通知》

2020年2月7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鼓励使用信息化服务产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函》

2020年2月7日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5日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4日

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做好在湘工作外国专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印发《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0年2月4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

2020年2月4日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疫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印发《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十条措施》

2020年2月1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通告》

2020年1月31日

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1月31日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1月30日

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0〕6号

2020年1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的通知》

2020年1月30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防疫物资生产和重点流通型企业用工服务的通知》

2020年1月28日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年1月27日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年1月25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价格秩序的公告》

 

      附件:1、中央部委政策措施

                2、湖南省级政策措施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版《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