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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奖补及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发布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湘发改西开〔2020〕14号

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江华县、江永县、慈利县、溆浦县、武冈市和新化县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

      为支持湘西地区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积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优势资源深度开发、特色产业链基本形成、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突出的湘西地区产业新格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2020年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及专项实施方案,现将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奖补及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一)支持范围

      首次申报的应为2018年1月1日之后开工建设的农林产品加工、文化生态旅游、商贸物流、工业等重大产业项目;续报项目应已竣工或进展良好,且2019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应达到一定规模。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2020年仅支持楠竹产业链和中药材产业链项目。

      (二)安排原则

      1、突出重点。重大产业项目奖补类,优先支持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类,优先支持楠竹、中药材全产业链强链、补链作用突出的项目。

      2、择优筛选。综合考虑项目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研发创新能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投资强度、发展后劲等情况,采取竞争方式择优选取。

      3、投产优先。优先支持进展顺利、短期内能竣工投产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省级和市(州)级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

      4、从严规范。加强信息比对,除国家或省另有专门规定外,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安排。同时,所报项目应符合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不会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5、定向倾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对我省11个深度贫困县、山东省对口帮扶的湘西自治州、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在项目申报条件及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照顾。

      (三)安排方式

      1、重大产业项目奖补类。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综合评分结果,分类型分档次给予项目单位不同等次奖补资金。对同一项目的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2、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类。

      围绕湘西地区楠竹和中药材产业链,对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对原材料基地、生产加工、物流销售、新产品研发应用推广、品牌建设等全产业链开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支持。对同一特色优势产业链的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条件

      重大产业项目奖补:

      1、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农林产品加工项目为0.2亿元(含0.2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为0.5亿元(含0.5亿元)以上,文化生态旅游、商贸物流为0.8亿元(含0.8亿元)以上。

     2、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

      3、项目管理比较规范,社会信誉良好,项目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

      1、产业发展有基础有特色。在省内外拥有资源禀赋优势、较好的产业积累和市场竞争力,区域特色明显,能够成长为县域以上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定位准确、产业配比合理,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规划有机衔接。

      3、项目建设依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管理比较规范,社会信誉良好,项目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1、重大产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加盖公章资料:

      (1)项目业主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地址、获得荣誉情况、职工人数、资产负债、银行信用等级、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近三年(注册未满3年按实际年限)经营情况等,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

      (2)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期限、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建成后主要效益等。

      (3)项目前期资料。包括项目备案(审批)文件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以及规划、用地、环评等批复文件。承接产业转移和扶贫协作项目,要求有相应的政府招商或入园协议,并附产业转移前后相应情况材料。

      (4)项目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等可以证明项目于2018年1月1日之后开工建设的其他有关法律依据(中标公布通知要求网上截图)。

      (5)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入资金情况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按申报项目分年度列示)、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会计报表、报表附注);由当地统计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统计报表。

      (6)项目业主单位对相关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函。

      (7)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审查意见(要求负责人签字)。

      (8)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施工照片、其他证明材料等。

      2、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市州(或县市区)政府或主管部门(含产业园区)和重点骨干企业共同申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加盖公章资料:

      (1)市州(或县市区)政府或主管部门(含产业园区)提供楠竹或中药材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专项实施方案。包括:①资源禀赋、产业规模等现有产业概况;②资源条件、产业(基地、园区、产品)规模及区域分布范围、规模企业或企业集群、服务平台、品牌、涉及的利益群体规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市场活力、发展后劲等产业链建设现状;③从强链、补链、产业协调、区域协同、城乡协调等方面提出产业链建设的思路、目标与发展计划;④产业链建设采用的主要技术方案;⑤其他相关材料,如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设计和增加的数据表格和图片等;⑥项目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

      (2)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特色优势产业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项目申报表;②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业主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拟申请资金用途、建设期限等;③前期手续等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④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施工照片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照重大产业项目奖补资料要求。

      (3)项目业主单位对相关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函。

      (4)县市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审查意见(要求负责人签字)。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市本级项目向所属园区管委会)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材料,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现场核查有关内容,筛选出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报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项目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抽查后,联合行文报省发展改革委。其中,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慈利、溆浦、武冈、新化)和江华、江永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行文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将申报文件抄送所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备案。

      2、市州、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3、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把关,并出具审核意见。市州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以及缺失要件的,退回申报单位一次性修改完善和补齐。

      4、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请各市州和有关县(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于2020年2月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申报文件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处

      0731-89991001;电子邮箱:13507310133@139.com


      附件:1-1、2020年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基本情况表

               1-2、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3、2020年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2-1、2020年湘西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申报书(样本)

               2-2、2020年湘西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基本情况表

               2-3、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4、2020年湘西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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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1月14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版《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岭工业集中区等5个产业园区调区扩区方案的公示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