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湖南省产业园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5日发布人: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发改委(园区办),各园区管委会:

      根据2017年达哲省长在全省产业园区工作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为更好掌握全省园区建设发展情况,实现实时监测、定期分析,为宏观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牵头开发了湖南省产业园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现已上线试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由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发改委(园区办)、各园区组成省、市、县三级的平台工作管理体系。

     1、省发改委(省园区办)负责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安全管理及技术保障工作,审核各部门各地区上报的信息和数据资料,制定平台管理的规范和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分工协作,负责上报全省园区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审核本单位调度的园区数据,运用平台数据库调取园区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提出其他应用需求,对平台运行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各市州发改委(园区办)负责上报本市州园区整体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协调和督促本地所属园区报送信息和数据资料,对园区所报送的信息和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把关,运用平台数据库调取本市州园区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

     4、各园区管委会负责采集、编辑、上传本园区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运用平台宣传园区,推介项目,扩大招商引资。

     二、 信息报送

      为了保证平台信息准确真实可靠,平台内容实行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1、各单位上传的信息和数据资料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省直有关单位须对本单位上传和调度的信息和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对各地区各园区上报的涉及本单位职能的信息和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市州园区办对本地所属园区上报的所有信息和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省园区办对所有信息和数据资料整体把关,保证信息的准确真实可靠。

     2、园区总览由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商务厅按照职能职责负责上传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3、招商引资、产业建设、土地利用、科技创新和绿色环保等六大功能模块由各园区管委会负责上传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4、统计年报数据由省统计局上传;高新区绩效评价基础指标数据由各园区管委会按照省科技厅的要求上传;园区土地利用集约评价数据由省自然资源厅上传;规模企业用能数据,由各园区管委会按照省能源局的要求上传。

     5、市州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由各市州园区办上传,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由各园区管委会上传,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由相关园区管委会上传。各市州、各园区在每年的1月10日上传上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和数据,每月10日上传上月或者上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和数据。

     6、省发改委(省园区办)设置各项数据的填报开关,各市州、各园区按照指定时间上报数据,过期不报,上报窗口将自动关闭,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报送数据仅供内部工作使用,不作为法定统计数据对外公开发布。

     三、安全管理

      各部门、各园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

     1、不得利用信息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利益及信息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不能从事商业活动、有偿服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敏感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2、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权限使用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得盗用他人用户账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和破坏系统服务。工作人员应定期更改用户密码,并妥善保管,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的,如暂停办公需及时注销或退出平台,以免他人获取保密信息,恶意增删资料,如因密码保存不当等因素造成的任何后果,由账号密码所有者承担。

     3、禁止在平台中上传非工作用途的文件、图片,不得利用政务信息平台发布、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社会和谐和带有电脑病毒的信息。

     四、其他要求

     1、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发改委(园区办)、各园区管委会要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平台的应用和管理,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平台信息内容的采集、编制、审核、发布、信息更新等工作。

     2、各相关单位需登陆平台账号完善信息员信息,信息员要加入湖南省产业园区平台工作QQ群:722377580和微信群,统一修改群昵称为单位加信息员姓名。

     3、各园区每月按照规定报送2条以上园区工作动态信息。对于时效性强且在网上公开的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送,以便及时报道或转载。

      平台网址:http://cyyq.hunan.gov.cn:9000/

      平台工作QQ群:722377580 

      平台工作微信群:



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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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