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发布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9〕638号)要求,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我委将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推荐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1、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指导目录范围。

      2、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附件1),评分应在70分以上。

      3、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4)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5)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6)《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拟申报企业要按照《管理办法》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统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真实性承诺、评价表、申请报告、证明材料附件。

      5、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严格核实申报企业的各项指标,择优推荐。7月10日前,正式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并附申请材料电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

      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1、组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对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表汇总审核确认。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享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政策情况等,具体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独立参与评价。

      2、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电子文件附表要通过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系统(试用)报送。

      3、评价材料装订顺序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享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政策情况。

      4、请你们对评价材料进行汇总,并出具审查意见,于7月10日前正式行文将评价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报送我委。

      三、材料装订要求

      1、上述成册材料需要胶装。

      2、各部分之间要加彩页,彩页上要有文字标识,不允许空白页。

      3、封面盖单位公章,侧面盖骑缝章,附件每项盖公章。

      4、书脊标明专项名称和企业简称。

      5、附件各部分之间无需添加彩页。

      6、正文及附件部分必须有目录,编连续页码。

      7、页码编写具体要求:从目录页起编至材料结束止;编写页码不能隔页跳号,双面打印材料双面编写页码,单面打印无字页不用编页码(也就是见字编号);页码可自动生成,页码非自动生成时用铅笔编写。

      联系人:刘礼(0731)89991565、符巨波(0731)89990952


      附件: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

               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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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