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服务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科技创新攻坚仗、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安全生产翻身仗、重点民生保障仗(以下简称“发展六仗”),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印发了《服务打好“发展六仗”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以“强化财力支撑、保障重点支出、财金联动发力、防范重大风险、提升资金效能”为主线,提出了7个方面25条措施。
现公布如下。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服务打好“发展六仗”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财预〔2023〕57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各省直单位:
《服务打好“发展六仗”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21日
(本文有删减)
服务打好“发展六仗”若干财政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服务打好“发展六仗”,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社会发展大局稳定,现制定如下财政政策措施。
一、强化重大战略财力支撑
1.全力保障大事要事。各级财政要把服务打好“发展六仗”作为财力配置和资金安排重点,对标对表“发展六仗”各项部署,统筹上级补助和自有财力、存量资金和新增预算、结转资金和年度预算、财政拨款和单位资金,协调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制定筹资方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供财力支撑,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节用裕民过“紧日子”。坚持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运行支出,精简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扣减低效无效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增重大支出决策外,年中一般不新增预算。
3.深入推进财源建设。推进新兴财源培育、主体财源提质、园区发展转型、税费精诚共治等攻坚行动,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制定与经济贡献、产业类专项资金规模与税收提升、专项资金分配与项目绩效等挂钩机制,实施市县上划省级税收收入增量、市县财政收入上台阶、困难县市区税收收入增长等奖励政策,推动各地财政收入量质齐升。
4.大力盘活存量“三资”。扩大存量和闲置资金清理范围,除按规定保留的财政科研经费外,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等财政拨款,以及沉淀闲置单位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聚焦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数据“六类资源”,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五类资产”,采取“用、售、租、融”等多种方式盘活,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积极推动扩大有效需求
5.促进消费恢复回升。提升省级文化旅游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用于促消费支出比重,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引导文化旅游、批发零售、住房、养老服务等消费回升。支持郴州市办好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省级财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落实新一轮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财政支持政策要求,对省内新能源汽车企业产销规模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置换新能源汽车等给予补贴。
6.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力争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300亿元以上,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协同,对重要区域、重点领域“一事一议”给予定向支持,加力保障“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十大产业项目”等重大项目。健全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与支出进度、管理绩效等因素挂钩机制,推动债券早发行早支出早见效。支持做好交通、水利、能源、生态修复、新基建等领域项目储备,增强发展后劲。
7.推动交通物流建设。省级财政继续安排铁路建设资金,对沿线市州按50%—70%出资责任定向转贷专项债券,支持长赣等新开工铁路加快建设。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机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和水运航道建设,推动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财政补助政策,支持长沙航空货运、岳阳江海联运、株洲湘粤非铁海联运、怀化东盟货运、长沙中欧班列五大国际物流通道建设。
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定期发布涉企财税支持政策清单,精简项目资金申报流程,提高财税优惠政策可及性。实行财政专项资金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全过程公开,提升政策资金透明度。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及时支付账款,防止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账款。
三、着力支持“三个高地”建设
9.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安排省级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19.5亿元,加大对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重点项目、“智赋万企”行动、服务型制造、“五首”产品研制等支持力度,推动产业体系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继续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政策。引导市县创建“五好”园区,对园区税收增速、亩均税收提升幅度排全省前10位的,给予3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引进培育产业链“链主”、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成效明显的市县,最高奖励500万元。发布“湖南制造业100强企业榜单”,对新入榜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10.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省级财政加大补助力度,支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改革、“四大实验室”“四大科技设施”建设。支持省属高校改善教学和科研环境,提升高素质人才培养能力。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扩大科研项目单位经费管理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和创新力。
11.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安排省级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19.5亿元,加大对总部经济、重点产业链招商、吸引外资等支持,服务稳外资稳外贸。对湖南自贸试验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债券倾斜支持,对自贸试验区首创并被国家复制推广的经验案例每项奖励500万元。支持办好第三届中非经贸博览会、第十三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积极参与国际财经交流合作。
四、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创新
12.壮大政府投资基金。建立健全涵盖天使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政策性引导基金的多层次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对企业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成熟期全生命周期给予支持。进一步壮大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参股国家大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州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力支持实体经济。设立省级天使投资股权引导基金,聚焦投早投小投科技。优化政策性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允许政府出资适度让利,更好发挥基金政策引导作用。
13.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省级财政通过资本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贴、降费奖补等方式,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笔融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备案业务按不超过1%费率收取担保费,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中小微企业授信额度。
14.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省级财政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潇湘财银贷”、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中小微外贸企业无抵押担保出口订单(信保保单)融资等改革试点,推进企业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等金融创新。发挥财信金控全牌照优势,构建全链条、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产品体系,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金融服务。
五、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5.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加大对重点帮扶县和示范创建县倾斜力度,提高用于产业发展比重。接续实施“六大强农行动”,支持发展特色精细农业,加速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建设和改造高标准农田345万亩。统筹中央、省预算内基建和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犬木塘水库、大兴寨水库、大中型灌区提质等重大水利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涉农补贴发放管理,开展全省惠农补贴资金重点抽查三年行动,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
1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大环保投入,支持实施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重金属污染防治、“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等重大环保行动。省级财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土绿化等国家重大试点示范项目。统筹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支持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南山国家公园创建。健全联动省内外、覆盖全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办法。
17.保障改善基本民生。以支持做好“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为重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稳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等保障标准,确保民生支出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
18.提升安全发展能力。加强基层法检部门科技装备、大要案审理、人民陪审员等经费保障,支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诉源治理、反电信诈骗、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优化“一村一辅警”财政补助政策,强化社会管理风险源头管控。统筹中央和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促进农牧业防灾减灾。强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专用消防设备配置、自然灾害救助等经费保障,支持建设一批生物防火林带、隔离带、防火道和消防蓄水池。
六、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9.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资项目上级财政开工核准制。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对化债力度大、进度快、债务风险等级“创绿”和隐性债务“清零”的地区给予奖励。激励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替接他盘”、续本降息,推进隐性债务防断链、优结构、降成本。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深化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专项监督,加强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20.防范财政运行风险。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适度强化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规范跨区域收入划分办法,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向人均财力水平低、经常性收支缺口大的困难地区倾斜。持续开展县区财政运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县区“一县一策”制定支出综合管控方案。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测县区“三保”支出、债务付息和库款运行,确保市县财政运行稳健。
21.防范疫情防控风险。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重症救治和检测预防能力建设。加强疾病救治、防控物资、疫苗接种等资金保障,重点支持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防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提升财政政策资金效能
2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省直部门要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下达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批复60日内下达省级专项资金。9月30日前未下达的省级专项资金,一律收回预算统筹。对已落实到单位和项目的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项目合同、资金需求进度拨付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已列入预算的特别是支持经济发展的项目,要抓紧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拨付;尚未启动的项目,要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加快推进实施。
23.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深入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把支持打好“发展六仗”相关政策、重大投资项目等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提升政策效能。
24.全面加强财会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财会监督主责,推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聚焦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调查研究等方式强化财会监督,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打好“发展六仗”提供财会监督保障。
25.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打好“发展六仗”上来,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显效的合力。要建立工作专班,推动解决政策、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省级财政将把服务打好“发展六仗”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财政管理改革项目内容,对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表扬激励。
上述政策所需资金原则上通过省级年初预算安排和争取中央支持落实。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或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息来源:湖南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