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POLICY DYNAMICS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发布人: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湘工信财务〔2020〕429号

各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大力发展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推进制造业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打好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攻坚战,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国家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地,根据《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意见》(湘办发〔2020〕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促进经济增效财政增收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8〕4号)等文件要求,纳入本次申报范围的奖励类项目包括(其余奖励类项目另行组织):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

 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3、“五个100”重大产品创新项目;

4、两化融合贯标认定奖励项目;

5、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重点任务工程化攻关“揭榜挂帅”项目;

6、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奖励项目;

7、信创产业骨干企业培育、标准制订奖励;

8、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考评奖励;

9、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

二、申报资质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申报的工业企业原则上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省统计局提供的截止2020年10月31日名单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列入信用湖南网黑名单的企业(单位);

2、2018-2019年绩效评价没有完成的企业(单位);

3、曾获得过省工信厅专项资金奖励的项目。

三、申报工作组织

(一)市州(不含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市州工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二)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工信、财政部门。

(三)中央在湘单位和省属单位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四、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编写项目申请报告,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市州、县(市区)网上审核。

(二)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要对申报企业、项目和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申报要求,择优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行文推荐。推荐文件包括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和汇总表,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扫描件须上传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三)奖励类项目申报指南、市县推荐汇总表请在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申报截止时间:网上材料申报到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各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省直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联系咨询,也可咨询附件1中相应的联系人。

(二)上报资金申请文件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财务处 鄢彬 0731-88955341;

省工信厅相关处室 详见附件1;

省财政厅企业处 吴琦 0731-85165036。

(三)申报项目过程中有关业务问题可咨询附件中相关业务处室的联系人,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使用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8955465,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

六、特别提醒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并按程序报送。我们将按政策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2021年湖南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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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