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湘潭市贯彻落实〈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行动计划(2019—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通知,就湘潭如何贯彻落实《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具体措施等给出了答案。
《行动计划》明确,湘潭将按照“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突出特色、塑造品牌”的总体思路,加速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等各领域全面创新的格局,更加有力有效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加速“一谷三城”建设。
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2018年10月,湖南成为全国第10个获批建设的创新型省份。自此,全面创新改革的号角在湖湘大地吹响。
湘潭位于长株潭城市群核心位置,有着天然的区域优势和良好的经济基础。近年来,在“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指引下,湘潭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各项标志性指标均位列全省前列,是我省全面改革创新的主阵地和排头兵。
建设创新型省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是核心指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研发投入经费总量达到74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7%以上。为此,湘潭市将全面抓好《湘潭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落实,强化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主体地位,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引导,健全统计工作机制和服务指导工作机制,兑现落实研发投入奖补政策。
培育壮大创新企业群体
湘潭的未来在创新。创新靠什么引擎驱动?当然是高新技术企业。
《行动计划》指出,到2020年,湘潭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5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2%以上,培育打造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朝着这一目标,湘潭将以培育壮大创新企业群体为主要抓手,实施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行动,建立层次分明的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健全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好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壮大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和规模。
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势,壮大规模企业,完善相关扶持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实施《规模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投资,突出抓好省“五个100”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军民融合等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扶持产品有市场、附加值较高、发展潜力巨大的诚信中小企业加速发展。加强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的规划布局,积极培育人工智能、3D打印、工业机器人、新一代信息通讯、智能制造、基因技术及生物医药等产业新业态。
新建一批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
在建设创新型省份过程中,业内人士将构建重大创新平台,比喻为托起经济发展的“脊梁”,可见其重要地位。
根据《行动计划》,未来两年,湘潭将新建一批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2%,区域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对此,湘潭市将加强创新平台与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及工作站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配套企业,组建一批省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推进园区和示范区提质进位,支持园区和示范区围绕优势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基地,加强园区和示范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建设,提升“双创”能力,支持各类工业园区转型建设省级高新区。
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端产业发展紧缺人才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人才强、科技强,才能带动产业强、经济强。《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引进20个左右高端创新团队,建设1个全国知名的园区人才集聚地。
那么,如何用系统化的思维来贯彻落实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最终实现设定的目标?
《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将大力实施《莲城人才行动计划》,着力引进汇聚高端人才(团队),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高校学科建设,重点引进一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海归专家等高端人才团队。
倡导“工匠精神”,加强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职业技术工人、技师的培养。继续推进实施企业科技特派专家、农业科技特派员行动,支持科研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创新创业。
值得关注的是,《行动计划》中还提到,将加强本土人才的发现、培养和选拔,扩大湘潭市产业科技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专家、技术骨干等人才队伍。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型省份建设,既注重科技创新能力,更强调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支撑引领作用。
2019年是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第一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到1万人年;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12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
《行动计划》强调,将深化校地融合,继续实施省市自然科学联合基金专项,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省市联动配套机制,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共同承担实施国省市各类科技创新课题,共建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创新发展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落实国省市科技成果处置权、分配权、收益权改革政策,切实保障科研人员技术收益权。加强技术交易组织,提升技术合同登记服务保障,落实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税收优惠政策和省市科技交易后补助政策,鼓励各县区、园区和示范区制定奖补激励政策,支持企业通过技术交易引进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依托湖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湘潭市产学研合作与技术交易平台、湖南省知识产权(湘潭)综合服务中心等,畅通信息渠道,建立技术需求、可转化技术成果“两个清单”,促进线上线下对接。在市级科技计划专项中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
与此同时,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工作,深化专利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补偿标准由10%提升到20%
围绕创新型省份建设,《行动计划》还明确,将持续推进银企合作,鼓励支持各商业银行扩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贷款规模。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市级风险补偿基金优先支持商业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贷款损失,并将原有补偿标准由10%提升到20%。
着力发挥基金作用,大力推动各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等积极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开展投资。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在主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挂牌),引动科技型企业加大直接融资力度。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湘潭市将积极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努力塑造创新品牌。支持县市区申报建设创新型县(市)、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农业农村智慧产业体系建设示范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突出抓好湘潭新松机器人产业园、力合科技领航城、华研实验室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平台、桑顿新能源锂电池生产基地、海工装备特色园区等重大标志性工程建设。(作者: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