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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商回归——用心用情用力打造湘商回归“热地”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发布人:浏览:

用心用情用力打造湘商回归“热地”。今年以来,新田县委、县政府以“湘商回归”活动为契机,大胆创新,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用心用情用力引导和服务广大湘商回新投资兴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1-6月,共签约湘商回归产业项目20个,同比增长100%,排名全市第一,湘商回归新注册企业19家,到位资金10.74亿元。


一是用心推动,切实加大招商力度。紧紧围绕“三区四地”建设目标,突出“一主一特”产业定位,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次带队外出招商,都会上门拜访当地的新田商会,对重大项目,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对接、亲自推动落地,进一步坚定湘商“回故乡,建家乡”的信心。如在新田投资建设的中国企业500强鲁丽集团,通过在鲁丽任职高管的新田籍老总引荐,县委书记、县长三次带领“四大家”班子队伍到鲁丽总部上门拜访和洽谈对接,最终达成意向,投资60亿元建设湖南鲁丽绿色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2月18日开工建设,目前到位资金已达2.5亿元。


是用情服务,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将湘商回归项目纳入县重点项目,健全“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机制,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园区事园区办”工作部署,实施“全程代办”服务,每个项目安排一名县级领导联系服务,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让企业放心回乡创业,安心投资兴业。今年来共开展招聘活动15场,参与用人企业25家,提供就业岗位948个,达成就业意向600余人。同时,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企业注入更多发展动能。


三是用力承接,不断夯实亲商基础。出台《新田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办法》《新田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招商项目科学决策,严格把关。签约后明确项目履约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列入全县重点项目进行考核,确保项目建成达效。组建驻外引商引才引客小分队,派驻深圳、广州、东莞等城市,打造招商引资的前沿阵地。以“集中招商月”活动为契机,举办2022年新田县新能源产业专题招商推介会,搭建沟通平台,助力湘商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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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