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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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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 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0日发布人:红网,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为深入落实《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为加快建设“智造谷”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7月5日,湘潭高新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彭秋良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迎春5月24日在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讲话精神和6月3日在市长办公例会上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的任务交办,组织学习了《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湘潭高新区落实<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工作任务清单》和《关于报送落实<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工作进展情况的函》等内容。各参会单位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就落实《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进行了交流,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彭秋良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落实《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把优化营商环境与建设“智造谷”结合起来。

      二是落实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动作为,取得实效;大力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要本着“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树立良好政务服务形象。

      三是加强督查。要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区督查室、区优化办要联合起来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通讯员:肖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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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