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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湖南湘江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再出新政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0日发布人:浏览:
       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优秀人才扎根湘江西岸这片金融沃土,近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新政即日起实施。

       一、新政涉及七大方面

       新出台的《若干政策》共二十一条,内容涉及打造良好金融生态、大力引进金融机构总部、鼓励发展金融分支机构、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及配套服务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壮大、促进金融人才加速集聚等七大方面。

       在打造良好金融生态方面,湖南湘江新区将做好服务放到了重要位置,提出将坚持服务导向,提升政策支持精准度,为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新区集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如鼓励新区入驻金融机构加强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承接国家层面各项金融试点,并对在金融科技、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方面创新成果显著的金融机构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承诺,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新区入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二、细化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奖励措施

       《若干政策》明确,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湖南金融中心的金融机构总部,实收资本在10亿元(含)以上的,按实收资本的3%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实收资本在5亿元(含)-10亿元的,按实收资本的2.5%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在2亿元(含)-5亿元的,按实收资本的2%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在5000万元(含)-2亿元的,奖励200万元。落户奖励资金自新设立或新迁入年度起,分2年每年按照50%的比例兑现。

       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湖南金融中心的金融控股公司,实收资本在5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享受政策的金融控股公司须有2家控股或实际控股的金融机构总部注册在湖南金融中心。

       同时,新设立或者新迁入金融机构总部在湖南金融中心购买办公用房自用的,按18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在湖南金融中心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每年按实付租金的50%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房奖励,每年租房奖励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三、鼓励发展金融分支机构

       《若干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优化布局,助力新区金融业全域一体化发展。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湖南金融中心的银行一级分支机构给予400万元落户奖励,其他金融一级分支机构给予150万元落户奖励。

       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新区的银行二级分支机构给予100万元落户奖励,其他金融二级分支机构给予75万元落户奖励。注册在新区的二级分支机构仅限一家机构享受落户奖励。

       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管理的金融分支机构,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四、金融人才每人每年最高奖20万元

       《若干政策》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招才引智,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新区的金融机构和配套服务机构的人才给予奖励。自机构在新区商事登记之日起5个完整年度内,对不超过员工总数10%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其申报年度个人形成地方贡献的8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已落户并享受完新区人才奖励政策的金融机构,年度贡献同比增长1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超过10%的,该年度对入驻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申报年度个人形成地方贡献的8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本政策与湖南湘江新区财政承担的同类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支持;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不再享受普惠政策。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信息来源:综合红网 湖南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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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