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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快讯

PARK EXPRESS

长沙在马栏山园区创新推出1.5级土地开发模式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发布人:浏览:
       在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鸭子铺路以南、浏阳河以北,一片低矮的建筑特别引人注目。这里是马栏山园区于2018年首试以1.5级土地开发模式建设的马栏山创智园项目。日前,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市资规局、市住建局联合印发《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土地1.5级开发项目用地、规划、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意味着长沙在马栏山园区创新推出“1.5级”土地开发模式,将基础设施完备、潜在价值较高的地块,短期租赁给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项目到期退出,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珍惜利用土地价值,形成滚动开发的土地供应新模式。

       减少时间成本,为产业发展赢得时间

  从昔日长沙最大的“城中村”,蜕变成如今的视频文创产业园,“马栏山速度”令人惊叹。2015年,长沙市腾笼换鸟,启动“史上最大规模的拆违”,马栏山腾挪土地4300余亩。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提出“不做房产做文产”,将马栏山打造成享誉世界的“中国V谷”。

  马栏山眼下已是一片发展的热土,累计引进企业3400多家,90多家头部企业抢滩入驻,实现重大项目投资310亿元。去年园区预计实现企业营业收入610亿元,同比增长17%;实现税收33.18亿元,同比增长10%。

  什么是“土地1.5级开发”?记者了解到,1.5级土地开发模式是政府在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之间,以租赁的形式盘活已储备但需要预留的发展用地,达到解决远景规划与近期开发诉求矛盾的目的。

  具体而言,是指为长远发展留弹性、为战略发展留机遇、为转型升级留契机、为优化功能留空间的战略留白,用好用活园区土地,解决远景规划与近期开发诉求的矛盾,将基础设施完备、潜在价值较高的地块,租赁给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待租赁期满后按约定收回土地,并按远景规划实施。

  “相较一级开发与二级开发联动的方式,土地1.5级开发在土地租赁权取得方式上更加灵活,在建筑成本上更低,后续利用上也更加方便。该种模式可以减少时间成本,为产业发展赢得时间。”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跃先介绍,与临时建筑不同,1.5级土地开发模式的建设项目在建筑结构和造型上更加灵活多样,在功能组合上更加丰富,除公益性和临时性用途外还可容纳经营性的产业功能,在存续期限上弹性更大。

       地块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土地1.5级开发项目准入方面,《办法》明确,项目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得影响所在地区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应符合园区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提供高品质服务和优质环境、加快高端产业与高层次人才集聚和相关配套服务的项目。租赁的土地必须是手续完善的国有建设用地;权属清晰合法、面积准确、无争议;涉及违法用地的,已依法作出处理。

  同时规定,地块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应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容积率不得超过1.5,且原则上不得建设高层建筑。为降低对土地二次开发的影响,控制拆迁成本,建筑形式鼓励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原则上不得修建地下室。

  在办理程序上,经市政府审定批复同意准入的土地1.5级开发项目,允许通过土地租赁形式供应土地,参照一般建设项目的流程办理报建许可手续。土地1.5级开发项目参照市级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办理。各职能部门在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时,一律采取“并联审批、快审快办、限时办结”的办法,提高速度,压缩时间,支持项目加快前期工作的办理。

  《办法》明确,国有土地租赁,根据规划条件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采用不同的方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科研用地可依法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工业等经营性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租赁。

       创智园首试1.5级开发,年产值逾15亿元

  记者了解到,马栏山创智园项目占地50亩,包含6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涵盖办公、综合配套、影棚、新品发布等多种功能。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以每7天一层的速度,186天竣工运营,快速聚集30余家企业、2000余人进驻办公,年产值超过15亿元,税收超过1.5亿元,实现多方共赢。

  “推行土地1.5级开发,从规划层面上,可以实现当前利用与长远管控的结合。政府将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短期出租给用地单位,产权依然属于政府,在租赁时限内,由用地单位实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待租赁期满,土地使用权移交给政府。”张跃先说,在土地资源处置层面上,实现了闲置土地与资源价值的合理转化;在城市品质风貌层面上,可以消除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斑点,形成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实现城市斑点与亮点的合理切换。

  根据《办法》,租赁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变相开发经营性房地产;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拒不按约定方式处置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园区管委会可以按照约定拆除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清场,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土地上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


信息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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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