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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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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禁食退养 科学引导养殖主体转型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2日发布人:中方县人民政府、 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近年来,中方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野生动物禁食退养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了8户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养补偿,共完成了1227.5公斤竹鼠、100头豪猪、8241公斤蛇类的退养野生动物安全处置任务,取得较好成效,其经验做法在全市得到了宣传推介。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禁食退养工作,2020年5月,组织召开了全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县扶贫办、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疾控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县禁食野生动物后续专班,切实加强退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补偿、动物处置及转产转型工作的有效落实。并建立健全了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由分管县级领导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实现全县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全面提高广大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该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市民活动中心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专栏,定期刊发和播出有关内容,出动宣传车在各乡镇巡回宣传、大喇叭不间断播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有关内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风险和危害,呼吁广大群众不捕、不食、不送、不买卖野生动物,形成了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崇尚健康生活的良好风尚,共印发宣传单12000余份、张贴横幅标语80余条。并设立了全县野生动物保护举报电话,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举报和反映养殖、捕杀、盗猎野生动物等情况,一经发现,由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查处。  

三是稳妥开展退出补偿。根据《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文件要求,该县结合实际制定了《中方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落实好各项工作。为确保退养工作顺利进行,该县组织人员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疏导,最大限度争取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使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平稳过渡。同时,将野生动物领域信访问题作为全县重点信访工作来抓,建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网信办等部门参加的信访调度和处置机制,抓实信访问题源头管控,确保了全县没有出现群访、集访事件和网络负面舆情等情况。根据文件精神,补偿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3:3:4的比例承担,在上级资金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该县财政主动垫资按时完成了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的补偿工作,一次性完成退养补偿资金102.39万元兑付。

四是扎实做好处置工作。全县的野生动物处置与调查摸底、数据认定同步进行,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扶贫办安排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会同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认真核实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存栏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重量)、用途以及持有人工繁育许可证件等情况,集中时间进行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并按照《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第一批退出补偿指导标准》,核算好《登记造册补偿清单》,按时间要求上报上级林业、财政部门审定,及时按处置方案处置到位,避免了野生动物流失。针对该县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为竹鼠、豪猪和蛇类,放归自然容易造成生态危害,均不宜放归自然,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县人民政府与生物科技公司签订了野生动物处置协议,对无药用价值且不具备转型条件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的动物,由协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作为生物肥料;对全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的蛇类动物,由协议公司对养殖户进行适当的补偿,进行收购用于中药材开发。

五是科学引导转产转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分类引导、能转尽转”的原则,建立健全了部门帮扶和“一户一策”责任清单,每个退养主体安排一名县级领导牵头、县禁食野生动物后续专班抓落实,对退养主体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对具有药用价值且具备转型条件的养殖开发有限公司,县委、县政府安排专人上门做好工作,鼓励公司转型升级,先后处置繁育蛇类转非食用性利用1.5万公斤,为全市蛇类养殖户减少损失近30余万元。对贫困户退养主体,在保证不返贫的前提下,引导其转产畜牧养殖,给予小额扶贫贷款、安排公益性岗位、注入扶贫产业发展资金等帮扶措施;对有医师资质的,聘用为村医;有经营水平能力的,引导其开办企业;对蛇类养殖户,转型为医药用蛇养殖,目前8户退养主体均已成功转产转型,有效解决了野生动物养殖主体的燃眉之急,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作者:中方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段祖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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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