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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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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高新区十举措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发布人:常德日报、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日前,常德高新区出台十条举措,全力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

园区将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管委会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的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与省、市相关专项资金配套使用。支持外商投资方面,对新注册的外资企业,直接利用外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万美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1%奖励;对园区外资企业直接利用外资投资的,每100万美元奖励3万元人民币。每个企业奖励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重复奖励。支持外贸企业“破零倍增”方面,对外贸业绩当年实现破零的企业,按业绩量3%奖励;对外贸业绩当年实现倍增的企业,按倍增业绩的3%奖励。每个企业奖励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支持外贸企业业绩增长方面,对当年进出口增量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型外贸企业,按增长额度给予奖励,加工贸易进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0.03元;一般贸易进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0.02元。每个企业奖励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支持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方面,对流通型外贸企业代理产品进出口,业绩1000万美元以上,按产生在本地的外贸业绩1美元奖励人民币0.01—0.03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支持外贸企业“三单质押”融资方面,对实行“三单质押”贷款的外贸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按50%的比例给予100万人民币以下的贴息补贴。

在十条举措中,园区还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参展,对参加境内外出口商品展会的企业,按基本展位费(不包括特种装修、广告设计、中介服务、差旅食宿等其他支出)给予全部奖补,每个企业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支持企业对接“一带一路”,生产型和服务型企业对接“一带一路”的给予人民币30万元以内的奖励。

“十条”举措中,对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的特别奖励。“十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享受奖补企业的业绩数据以常德市商务局及常德海关认定的数据为准,凡省、市资金已支持和已经享受高新区一事一议奖励的部分不重复奖补。(记者:孙玮怿,通讯员:黄平、严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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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