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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经开区高大上标准化厂房等你一见倾心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6日发布人:红网、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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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经开区高大上标准化厂房等你一见倾心。


      近日,桃江经开区金牛路标准化厂房六期主体装修已全面完工,该项目位于金牛路与长港洲路交叉口南侧,由桐梓园路进入,占地50亩,共有标准化厂房5栋,总建筑面积48372平方米,设计4层,外形美观,四周有通透式围墙围合。

      凡落户工业园区,符合国家环保、消防标准,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签约第四年起新增纳税100元/平方米/年以上的新引进的工业项目,整栋租赁价格为8元/月/平方米,单独租赁第一层价格为10元/月/平方米,单独租赁第二层价格为8元/月/平方米,单独租赁第三层价格为7元/月/平方米,单独租赁第四层价格为6元/月/平方米,根据桃江县最新出具的《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还可享有的扶持政策有:前三年税收分别达到30元/平方米/年、50元/平方米/年、70元/平方米/年的,第一年、第二年租金全免,第三年租金减免50%; 任一自然年度税收达到200元/平方米/年的,当年租金全免。对于租赁单层标准化厂房的规模以上企业,任一自然年度纳税额须达到280元/平方米,当年租金方可全免。企业租金减免实行先交后返,收支两条线。(此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我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从2019年1月1日起,新入园项目享受三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免租)。项目方须在入园合同签订之日预交五万元项目投产保证金,企业依约交纳保证金后,园区在半个月内按厂房正常使用标准(通水、通电、通电梯等)交付厂房,由入园项目方与产业发展局办理厂房交接手续,交付厂房之日入园项目方交纳半年度租金后,方可入驻进行装修,项目投产保证金可列抵租金。项目投产后每年若达到相应的租金减免标准,当年所交租金可返还或列抵下一年度租金。(通讯员:贺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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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