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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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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召开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会 筑牢防线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9日发布人:红网、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次

为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1月14日和15日,湘潭高新区连续两天组织召开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区工管委分管领导及各联防联控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湘潭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彭秋良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中来,做到机制不变,指挥体制高度协调配合。

二是要对标对表,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各项防疫物资的储备,要按时间节点确保到位,要抓好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管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配合。要坚持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做到防控数据及时有效填报。

三是要加强对各项防疫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到随时能应对各项突发防疫事项。

四是区防控办要加强工作调度,各级联防联控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每项工作有人落实、有人负责,做到防疫无死角。

五是要加强督导检查,查漏补缺,认真总结过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疫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会上,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织传达学习了国省市各级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迎春1月15日在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特别是进入2021年以来,国内多地报告本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当前存在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所放松、疫情应急指挥体系不能高效发挥、疫情应急储备还不完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仍然薄弱等情况。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防疫工作严在日常、抓在经常、落在细处,认真做到“十抓”。即抓入潭人员防控,抓重点场所防控,抓重大活动防控,抓重点监测,抓减少聚集和人员流动,抓农村地区防控,抓应急预案到位,抓能力提升,抓宣传引导到位,抓零报告制。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