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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7日发布人:浏览: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
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商务厅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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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构建以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转变招商思路、创新招商机制、拓宽招商渠道、优化招商服务、规范招商政策、防范各种风险。坚持省、市、县分级推进、梯度负责、精准发力,加快形成内外统筹、三外联动、纵横协同、线上线下融合的全省“一盘棋”招商引资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利用外资和内联引资迈上新台阶,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达56亿美元,实际到位省外境内资金达1.4万亿元人民币。招大引强实现新突破,在湘投资世界500强企业突破200家、中国500强企业突破350家、民营500强企业突破235家。湘商回湘投资实现新跨越,湘商回归、返乡创业者每年力争达到当地外出人数的2%左右,湘商回湘投资实际到位资金额累计达1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5%以上。着力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和税收贡献度。

二、重点任务

(三)明确招商方向。根据全省产业布局和错位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发展实际,研究确定招商引资方向。围绕“大智移云”战略性新兴产业、“3+3+2”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要素有保障、政策有支撑、产品有市场、技术有创新、投资有回报、政府有税收、民众有就业的产业项目。大力招引总部型、研发型、链主型、引领型项目和重要建链补链强链延链项目,大力推动央企及“三类500强”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和功能性总部入湘。持之以恒抓好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重点项目精准对接。持续提升制造业比重,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实现由引资向选资、由分散向集聚、由扩量向强链的转变。(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四)构筑招商平台。发挥驻外机构、境内外商协会和经贸推广机构等平台优势,拓展项目来源渠道,延伸投资推广触角,构建国际化、多层次、强协同的全球招商信息网络。对接欧美、日韩、东盟等重点国家以及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地区,拓展城市合作、区域合作。深化会展招商,优化整合经贸展会平台,按照“精心组织、精准对接、精细服务”的要求,积极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综合性展会溢出效应;精心办好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全球湘商大会、湖南—长三角经贸合作洽谈周、湖南—粤港澳大湾区投资贸易洽谈周、湖南—北京投资洽谈会、湘台经贸交流合作会、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互联网岳麓峰会等专业性展会活动;按照“一市一展”的思路,结合各地产业优势办好特色展会,打造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的知名展会平台。构建“数字招商一体化”多跨场景应用平台,推行云招商、云洽谈、云签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省政府台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商联、省侨联、省贸促会)

(五)创新招商工具。统筹谋划招商工作,创新招商方式,全力打造新型招商工具,增强综合运用招商项目库、政策包和产业链招商图谱的协同性和实效性,实现由“单打独斗”向统筹协作转变,由招商引资向选商引资转变,由全面出击招商向精准化招商转变。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链及未来新兴产业专家智库,精心打造“三库一图”(目标企业库、项目管理库、机构联络库和全球招商地图)的投资推广资源体系,全面推行“三报告一建议书”(国别研究报告、产业研究报告、目标企业研究报告和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储备。打造“顾问式服务”招商模式,开拓市场化招商和驻点招商,大力推行小分队上门招商。积极运用资本招商、基金招商和股权招商等招商引资新渠道、新模式、新方法。鼓励市州、县市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委托招商,形成多方面参与、多领域互动、多角度发力的招商网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省政府台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省侨联、省贸促会)

(六)强化政策支持。支持外商股权投资,鼓励投资性公司等总部经济的引进,对“三类500强”企业来湘设立集团总部、世界500强企业来湘设立中国区总部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鼓励湘商回湘投资创业,对湘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整体回迁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湘商上市企业功能性总部回迁的,最高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商协会引进抱团转移项目的,对商协会给予鼓励;对连续两年引进来湘实际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商协会,优先聘请为湖南省招商大使单位。制定我省商务接待相关制度,按规定保障必要的招商工作经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工商联)

(七)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商务部令2020年第3号),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保护来湘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稳外资外贸工作专班作用,积极协调解决外资企业诉求。落实《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加大财政、金融、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力度,持续优化金融环境。对投资10亿元人民币(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符合当地功能定位的产业项目,在项目前期、建设和投产等环节,做好用地、用工、能耗、环保等服务保障。积极支持园区依法依规开展调区、扩区工作。加快推行建设项目“四即”模式(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贸促会)

三、保障措施

(八)完善招商机制。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重大招商项目快速响应、集体决策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顶层设计,上下协同、横纵联动,避免产业同质化竞争,提高有效投资信息推送精准度。各市州抓好项目开发、协调、调度和管理,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发、包装、发布招商项目。各县市区大力推动湘商湘才返乡创业,将资源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和产业优势。自贸试验区和各类开发园区充分发挥招商引资主阵地作用,紧扣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生态,做强资金链、创新链、价值链,大力培育根植型企业,引进贸易型和产贸融合型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

(九)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招商引资项目长远发展系统评估以及产业、招商政策财税目标评估备案机制,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亩均税收、投入产出率等指标监督。做好重大招商项目前期论证,强化综合评估,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合同审查、落地履约、政策兑现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乱签约、乱承诺等问题发生。对重大和优质招商项目实施“一事一议”的,需按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对未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和规定,造成经济、资源、环境等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审计厅、省税务局)

(十)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国际化、专业化、前瞻性的原则,将视野开阔、开拓进取、熟悉经济、法律、外语的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打造一支懂产业、通政策、善谈判、勤服务的专业化招商队伍。加强招商引资人员及相关商协会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招商引资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对招商实绩突出的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激励,激发招商积极性。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容错机制,鼓励招商部门和招商干部大胆创新、担当作为。(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

本意见自2022年5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
张庆伟在醴陵市调研并参加省人大代表小组主题活动:坚持守正创新做强做优陶瓷产业 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增进民生福祉
张庆伟:以对标看齐的政治自觉推进湖南高质量发展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