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第11次厅务会审议了《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充分肯定了省级“三线一单”成果和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工作成果,要求按程序上报省政府,经同意后正式发布实施。
自2019年11月1日湖南省“三线一单”省级成果高质量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以来,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成果的落地与应用,由厅环评处指导落实,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在全省开展了大量的基础调研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6月22日,省政府常务会第7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于6月30日正式印发实施,并明确由省生态环境厅在9月30日前发布我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144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44个省级园区就意味着有144个管控清单,每个清单的每一条管控意见都要求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文件等作为编制支撑依据,任务繁重、工作量巨大。为高标准完成这一重任,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组织14市州生态环境局及其编制团队认真负责、加班加点,在七月中上旬全面修改完善了144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准入清单。
为确保每个产业园区清单编得准、落得地,符合园区发展需求和实际,7月24日至8月4日,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由分管负责人带队,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技术帮扶组,冒着盛夏高温,不畏奔波劳累,牺牲休息时间、连续奋战、加班加点,转战14市州。每到一处,帮扶组都会深入产业园区企业走访调研,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各产业园区负责人召开现场对接与帮扶座谈会,详细介绍相关政策,提出明确要求,精准核对各市州管辖的省级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详细了解园区存在主要环境问题、周边重要敏感目标、园区主导产业及未来的发展需求等情况,结合产业园区特点和各市州、县市区发布的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及文件要求,逐条审查园区清单的每一条要求,从可操作性方面提出技术方案,确保生态环境管控与准入要求可以落地实施。通过现场对接及技术帮扶,实现了14个市州144个省级产业园区全覆盖。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主要负责人对部分重点市州的清单编制进行了现场督导。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分管负责人均出席对接帮扶会议,张家界市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交流、调度与部署。株洲、湘潭、衡阳、永州、怀化、湘西、岳阳、娄底等市州还作了专题宣传报道。
由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将全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结合起来,经与14个市州和144个产业园区“三上三下”反复认真核对,再经产业园区、市州生态环境局、省级技术组、省厅环评处、分管领导组织专题研究,全面征求意见后,编制完成了《清单》。《清单》明确在全省建立“1+4+14+860”的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当《清单》的编制依据发生变化调整时,应按最新要求执行,并对其中的相关管控要求进行动态更新。
延伸阅读:
一、何为“1+4+14+860”四级生态环境管控体系?
“1”指省级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4”指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及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四大片区的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14”指14个市州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860”指860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单元(144)和其它单元(716)。
按照湘政发〔2020〕12号文要求,“14”和“860”中的其它单元(716)具体落地由市州制定并发布。因此,本次发布实施的《清单》主要包括“1”“4”及“860”中的144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清单》具有哪些特色亮点?
1、紧扣单元特点,突出要素管控
省级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主要突出环境管控单元中生态、大气、水、土壤及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要素等属性管控,抓住各要素属性保护的特征,突出管控的针对性和重要性,在省级层面提出了要素属性的重点管控要求,为市州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清单编制提出了指引和重点。
2、紧抓园区重点,突出差异管控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除矿产资源、能源开发等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上工业项目必须安排在当地省级及以上园区,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工业用地变相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鼓励园区外的工业项目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搬迁入园”。144个省级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针对各产业园区的特点和差异化,提出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管控要求。
三、《清单》落地实施有何意义?
湖南省共有144家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三线一单”省级成果即是将该144家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划为独立的重点管控单元实施针对性管控。管理好144家产业园区即管住了全省百分之70-80%的工业企业,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清单》的落地实施,将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为园区今后的发展“划框子、定规矩”。
建立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体系,科学合理精准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实施落地应用,是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必经之路。我省作为全国首个发布“1+4+14+86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将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单独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科学管控的省份,在长江经济带十二省份中开创了先河,并为全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准入清单编制的精准落地和应用起到了推广和借鉴作用。
湖南“三线一单”编制后续工作大事记
◎2019年12月,“三线一单”成果矢量数据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入库;
◎2020年2月5日及4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正厅长级)潘碧灵两次召开“三线一单”编制专题工作会;
◎2020年3月6日及5月6日,副省长陈文浩两次召开“三线一单”编制专题汇报会;
◎2020年5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厅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按程序上报省政府;
◎2020年5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审议讨论《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2020年6月22日,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2020年6月30日,省政府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
◎2020年9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厅务会审议通过《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于9月30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