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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即将落地应用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发布人:湖南生态环境、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9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第11次厅务会审议了《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充分肯定了省级“三线一单”成果和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工作成果,要求按程序上报省政府,经同意后正式发布实施。



自2019年11月1日湖南省“三线一单”省级成果高质量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以来,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成果的落地与应用,由厅环评处指导落实,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在全省开展了大量的基础调研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6月22日,省政府常务会第7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于6月30日正式印发实施,并明确由省生态环境厅在9月30日前发布我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144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44个省级园区就意味着有144个管控清单,每个清单的每一条管控意见都要求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文件等作为编制支撑依据,任务繁重、工作量巨大。为高标准完成这一重任,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组织14市州生态环境局及其编制团队认真负责、加班加点,在七月中上旬全面修改完善了144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准入清单。



为确保每个产业园区清单编得准、落得地,符合园区发展需求和实际,7月24日至8月4日,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由分管负责人带队,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技术帮扶组,冒着盛夏高温,不畏奔波劳累,牺牲休息时间、连续奋战、加班加点,转战14市州。每到一处,帮扶组都会深入产业园区企业走访调研,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各产业园区负责人召开现场对接与帮扶座谈会,详细介绍相关政策,提出明确要求,精准核对各市州管辖的省级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详细了解园区存在主要环境问题、周边重要敏感目标、园区主导产业及未来的发展需求等情况,结合产业园区特点和各市州、县市区发布的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及文件要求,逐条审查园区清单的每一条要求,从可操作性方面提出技术方案,确保生态环境管控与准入要求可以落地实施。通过现场对接及技术帮扶,实现了14个市州144个省级产业园区全覆盖。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主要负责人对部分重点市州的清单编制进行了现场督导。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分管负责人均出席对接帮扶会议,张家界市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交流、调度与部署。株洲、湘潭、衡阳、永州、怀化、湘西、岳阳、娄底等市州还作了专题宣传报道。

由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将全省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结合起来,经与14个市州和144个产业园区“三上三下”反复认真核对,再经产业园区、市州生态环境局、省级技术组、省厅环评处、分管领导组织专题研究,全面征求意见后,编制完成了《清单》。《清单》明确在全省建立“1+4+14+860”的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当《清单》的编制依据发生变化调整时,应按最新要求执行,并对其中的相关管控要求进行动态更新。

延伸阅读:

一、何为“1+4+14+860”四级生态环境管控体系?

“1”指省级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4”指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及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四大片区的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14”指14个市州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860”指860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单元(144)和其它单元(716)。

按照湘政发〔2020〕12号文要求,“14”和“860”中的其它单元(716)具体落地由市州制定并发布。因此,本次发布实施的《清单》主要包括“1”“4”及“860”中的144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清单》具有哪些特色亮点?

1、紧扣单元特点,突出要素管控

省级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主要突出环境管控单元中生态、大气、水、土壤及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要素等属性管控,抓住各要素属性保护的特征,突出管控的针对性和重要性,在省级层面提出了要素属性的重点管控要求,为市州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清单编制提出了指引和重点。

2、紧抓园区重点,突出差异管控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除矿产资源、能源开发等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上工业项目必须安排在当地省级及以上园区,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工业用地变相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鼓励园区外的工业项目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搬迁入园”。144个省级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针对各产业园区的特点和差异化,提出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管控要求。

三、《清单》落地实施有何意义?

湖南省共有144家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三线一单”省级成果即是将该144家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划为独立的重点管控单元实施针对性管控。管理好144家产业园区即管住了全省百分之70-80%的工业企业,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清单》的落地实施,将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为园区今后的发展“划框子、定规矩”。

建立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体系,科学合理精准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实施落地应用,是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必经之路。我省作为全国首个发布“1+4+14+86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将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单独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科学管控的省份,在长江经济带十二省份中开创了先河,并为全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准入清单编制的精准落地和应用起到了推广和借鉴作用。

湖南“三线一单”编制后续工作大事记

◎2019年12月,“三线一单”成果矢量数据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入库;

◎2020年2月5日及4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正厅长级)潘碧灵两次召开“三线一单”编制专题工作会;

◎2020年3月6日及5月6日,副省长陈文浩两次召开“三线一单”编制专题汇报会;

◎2020年5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厅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按程序上报省政府;

◎2020年5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审议讨论《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2020年6月22日,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2020年6月30日,省政府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

◎2020年9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厅务会审议通过《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于9月30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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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