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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12条“干货”政策 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发布人:湖南日报、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企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文件精神,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10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湖南省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打出系列政策组合拳,多措并举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全力支持保市场主体、稳定就业。

  《若干措施》包括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首贷及无还本续贷、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例、强化银行信贷资源配置和内部激励约束、增加债券发行规模、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强化政策宣传和政银企对接、加强组织领导等12条。

  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应延尽延”

  《若干措施》要求,对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

  对其他中小微企业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人民银行将通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给予奖励。

  加大小微企业纯信用贷款投放,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高于上年。人民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按本金的40%给予1年期的零利率资金支持。

  大幅增加小微企业首贷,力争2020年从银行获得首次贷款支持的小微企业户数及金额占比显著高于上年。

  大幅增加无还本续贷,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例,力争2020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达到20%,占比较上年明显提升,贷款户数实现快速增长。

  强化银行信贷资源配置和内部激励约束

  《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银行信贷资源配置和内部激励约束。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科创企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要积极争取全国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并在2020年6月底前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五家大型国有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要高于40%,地方法人银行要确保实现普惠小微贷款“两增”目标。

  强化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全国性银行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应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差异化优惠,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

  强化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将普惠金融在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健全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落实普惠小微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的差别化容忍度要求。

  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力度

  《若干措施》明确,要增加债券发行规模,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力度。2020年,力争全省金融债券发行规模突破150亿元,确保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超过1200亿元,企业债发行规模力争150亿元,公司债发行规模力争800亿元。

  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中小微企业,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通过深沪交易所、新三板挂牌融资。大力支持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将其打造为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综合运用平台,为非上市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积极支持基金小镇等股权投资机构聚集区域加快发展,引导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加大对初创期中小微企业的投入。

  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财税优惠政策支持

  《若干措施》强调,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财税优惠政策支持。

  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银行扩大脱贫攻坚、畜禽养殖、外贸、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信贷投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地方法人银行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控制在5.5%左右。充分发挥宏观审慎评估等政策作用,强化逆周期调节,力争地方法人银行全年新增贷款不少于上年。

  对金融机构2020年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根据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对银行通过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首贷以及无还本续贷等措施,支持小微企业的优先给予风险补偿;产品和服务创新成效突出的优先给予融资创新奖励。

  优化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融资担保公司承担的代偿比例降至20%,2020年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增速达25%,纳入再担保体系的业务新增100亿元。

  扩大再担保“两免一减”政策受惠企业范围,对疫情期间涉及防疫生产经营的企业免收再担保费,对单户担保责任余额500万元及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对单户担保责任余额500-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并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优化融资环境,强化政银企对接

  《若干措施》提出,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州设立市场化征信机构运维地方平台。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小企业及先进制造业集群等优质中小微企业信息库,支持产融合作。

  深入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促进2020年新增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增加。对吸纳就业明显的小微企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推动建立省级续贷中心、首次贷款中心、确权中心等平台。

  创新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保险产品,优化投保理赔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增信保障功能。

  制作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政策要点等口袋书,采用线下线上等方式推送至企业。

  采取“1+N”模式组织开展湖南省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银企对接系列活动,分中小微企业、制造业、科创企业等行业领域、分市州、分县域组织开展专场对接。(作者:刘永涛、向柳、焦俊勇、陈慧)

携手抗疫 书写湘非友谊新篇章
热辣旅博会 等你来约会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