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改革需求,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区域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区域评估改革作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契机,进一步增强企业投资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社会创业的活力。通过开展区域评估,实现由“申请后审批”转变为“申请前服务”,“单个项目评估”转变为“区域整体评估”,企业付费转变为政府买单,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间、减轻企业负担、加快项目落地,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主体。
会议强调,区域评估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确定评估范围,建立工作底图,开展综合调查,以实行告知承诺制为导向编制好评估报告。5月底前,各市州完成所有园区区域评估成果汇总;6月底前,省直部门联合审核后报请省人民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会议要求,各市州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建立事前辅导服务、事中进度跟踪、事后评价反馈等监管工作机制。各园区要切实承担好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技术力量,积极探索创新,确保工作进度和编制质量。同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区域评估改革工作成效,做好典型经验推介,提高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