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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

ASSOCIATION WORK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秘书长张荣奎一行赴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考察交流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发布人: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为进一步解决园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寻求高质量的法律事务等相关服务,湖南省开发区协会张荣奎秘书长一行于5月8日下午赴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实地考察交流。

      国浩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集团性的律师事务所,在全球设有三十二家分支机构。国浩长沙办凭借国浩律师集团强大的后台支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地域优势,在金融证券、境内外并购、重组与再融资、IPO与新三板、债券发行、私募股权投资、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张荣奎秘书长一行与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就如何有效发挥国浩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专业能力,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贴身管家式的服务,实现与境外优质资源的对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张荣奎秘书长指出,协会致力于为园区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国浩律师在资本市场领域的丰富经验以及在投融资、知识产权及法税等领域的法律事务服务正是目前园区企业需要的。协会将与国浩律师实现联手,沉下身子、深入企业,努力推进精准高效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浩长沙办高级合伙人夏建丽律师对此表示,国浩致力于成为规模化、专业化以及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事务所,与省开发区协会合作、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正是践行国浩服务理念及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国浩长沙办管理合伙人、主任罗峥律师表示,国浩将汇聚集团的力量,运用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尽心为园区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也希望依托协会平台,积极助力本土企业走出国门,提高本土企业视野,为本土企业走出国门保驾护航。

交流会后,协会应邀参观国浩长沙办办公场所,并合影留念。

关于做好《湖南开发区年鉴(2019)》 征稿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浙江大学举办湖南省开发区 高质量发展与创新管理专题研修班的正式通知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